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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留学 留学签证办理的相关信息详解

2017/04/07 11:33:31 编辑: 美国 浏览次数:277 移动端
一、签证受理时间和地点

时间:每周一、周三上午08:30-11:30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8号,亮马河大厦2座0311室,德国使馆审核部

二、签证申请人须知: 【德国留学网 - 德国留学签证办理流程】德国留学 留学签证办理的相关信息详解

一、受理和地点
时间:每周一、周三上午08:30-11:30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8号,亮马河大厦2座0311室,使馆审核部
二、签证申请人须知:

通过审核并获得证书的一般中国境内申请人,不论是否属于北京使馆辖区,均须在北京审核部递交简化签证申请。签证材料请不要邮寄,丢失后果自负。如果本人无法亲自递交,可委托他人代交。 如果签证申请材料齐全,也可以在参加审核面谈当天递交签证申请。申请人通过了审核面谈,签证材料将直接转到签证处办理签证。如果没有通过面谈,则退还给本人。 签证受理后,审核部会将留学签证申请材料转交至相关的德国驻华使、领馆签证处。签证办理进程和签证结果审核部均不负责查询。


三、 申请留学签证所需材料
1. 认真填写的签证申请表三份
2. 四张2寸白色背景的近期证件照
3. 申请人本人的
4. 入学书,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a) 入学通知书Zulassungsbescheid
b) 德国语言学校的语言班入学通知书和该语言班至少三个月的交费。
5. 资金证明,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a) 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银行帐户上存有一学年至少为7020欧元的存款证明。附加限制性条款:每月取款不得超过585欧元。这种帐户也可在德国某一银行驻北京办事处开设。
其他的经费来源必须通过有说服力的相料来说明。
b) 由一位居住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人出具的不限金额数的经济担保书或不可撤回的银行担保。此担保须包括德国居留法第66-68条中提到的各种
c) 注明金额的获证明。
6. 出具在德国逗留期间保险额为三万欧元的境外医疗保险证明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
7. 一般中国境内的申请人须递交审核证书复印件两份。
8. 本人亲笔签名的签证补充声明原件一份。
四、 签证费:

一般中国境内申请人的审核费中已经包括一次签证费,不需要另外支付。 审核部将不退还审核费中所含的首次签证费。 不属于第一次通过审核部递交的签证申请,需付签证费30 欧元,按照浮动汇率以人民币现金支付。


五、纯艺术类申请人:
审核部不受理纯艺术类申请人的签证申请,请申请人本人亲自到德国驻华使领馆进行面签。签证所需材料请参看德国大使馆的相关网页 如果预约面签时间有困难,审核部可以替北京辖区的纯艺术类申请人预约德国使馆签证处的面签时间,但仅限于没有约到时间的申请人。
六、 德国驻华签证主管机构:
1. 德国驻上海总领事馆
电话:021 62171520 传真: 021 62180004
2. 德国驻广州总领事馆
电话:020 83306533 传真: 020 83317033
3. 德国驻中国北京大使馆
咨询电话:010 85329100
24小时中文语音电话 010 85329300,预约电话010 65321925 传真: 010 65323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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